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7/78835p.html |
控告恶警罪行 应到各检察院“监所检察处” |
【明慧网2004年7月7日】近来,我因家人(大法弟子)在教养院遭暴力迫害一事向检察院進行控告,要求追究国家公务人员执法犯法的罪行。过程中了解到各检察院的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不办实事,而各级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处”是专门负责监督被关押人员是否受虐待并追究虐待人责任的职能部门。这一点很多人都不知道,被害人申诉或家属控告时往往找不对地方。为便于同修了解此部门的工作特点,更有效的控告恶人的罪行,现将已知情况介绍如下: 1.各级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处”是专门负责监督被监管人(被关押人)有否受到监管人(看守所、教养院、监狱等)虐待的职能部门,并在看守所、教养院、监狱等监管场所设有常驻监察人员。如果发生虐待事件,常驻监察人员不及时如实上报,隐瞒事实,他就犯了渎职罪。可依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
成文:2004年07月06日 发稿:2004年07月07日 更新:2004年07月07日 00:5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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