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Banner
个人修炼 大陆 期刊 神传文化 评论 温故明今 多媒体 媒体报道 技术参考
正法修炼 海外 神韵 天人之间 因果 文艺创作 褒奖 参考资料 明慧广播
  •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下载中心  
  •  
     
  • 追查国际:一目击者披露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经过
  • 洗脑班——最黑的“黑监狱”
  • 曝光强奸案 刘范钦被酷刑致残已六年
  • 港籍李燿华母女于沪面临非法起诉 (图)
  • 乡村女医生的冤屈事儿
  • 河北蔚县三位善良妇女遭警察种种摧残(图)
  • 湖南医药大学唐敏被劫入精神病院(图)
  • 辽宁丹东市法院阻挡律师辩护
  • 姐姐被迫害致死,妹妹又遭劫持
  • 优秀女教师刘霞遭马三家抻刑、上大铐(图)
  • 长沙伍利民一家的遭遇
  • 孔祥柱生前在牡丹江监狱遭受的迫害
  • 四川泸州六一零恶徒绑架退休副教授
  • 亲历和目击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酷刑折磨
  • 佳木斯大学校友刘丹惨遭四年折磨(图)
  •  
    首页 > 大陆 > 迫害案例 【字号】大 中 小

    辽宁瓦房店市于希春被非法关押于看守所(图)


     
      打印版本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导)辽宁省瓦房店市法轮功学员于希春,于2009年12月21日下午五点半左右,在瓦房店芳园新村粘贴真相时,被小区保安诬告,随后被瓦房店公安绑架;现在被绑架在瓦房店市看守所。

    22日,瓦房店共济派出所贺强等4名警察对于希春非法抄家,其中一作案人员是政经文保大队警察;贺强等作案警察抢劫了于希春所有的大法书、真相材料等。

    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一切不公对待、一切迫害都是违法的。据《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贺强对法轮功学员于希春的迫害构成违法的多项犯罪。贺强所犯罪行如下。

    一、贺强未经邀请,未经许可,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于希春家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二、贺强参与抢劫了于希春所有的大法书、真相材料等,构成抢劫罪。

    三、依据国际法律,贺强参与迫害无辜的法轮功修炼群体,构成群体灭绝罪。


    恶警贺强

    其他责任人与单位:
    瓦房店市公安局局长:孙强;
    瓦房店市公安局副局长:毛家文;
    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经保大队队长:刘军;
    瓦房店共济派出所所长:丁家斌。

    成文:2009年12月29日  发稿:2009年12月30日  更新:2009年12月29日 20:29:56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9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
    • 原瓦房店公安局局长丁长江犯罪事实  2009年12月09日
    • 辽宁瓦房店恶警毒打洪振雁、丛金红(图)  2009年09月28日
    • 瓦房店洪振雁已被劫持五个月  2009年09月21日
    • 倪翠霞遭大连瓦房店公安绑架 女儿遭恶徒暴打  2009年04月22日
    • 瓦房店陈立荣、李得清遭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2009年01月31日
    • 崔德君闯出“马三家” 亲友遭劫持  2008年09月04日
    • 崔德军生死不明 家人被绑架  2008年08月19日
    • 刘庆在马三家遭酷刑折磨  2008年04月06日
    • 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从瓦房店监狱转往锦州监狱迫害  2007年12月24日
    • 辽宁省瓦房店市恶人榜  2007年12月21日
      
    正法度人不取费用。欢迎参加世界各地的自发集体炼功活动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9 MINGHU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