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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西南师范大学美术讲师唐嵘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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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明慧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西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专业讲师唐嵘,因修炼法轮功,2000年被其单位书记谭琳及重庆北碚公安局警察合谋绑架到洗脑班,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监狱被强迫做挖地、挑煤、运垃圾等苦工。

    唐嵘,男,1949年12月生于四川宜宾市。修炼法轮功后心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的心脏病等数种疾病不治而愈,精力变得更充沛,教学工作也搞得更好,受到同事、特别是学生们的好评和敬重。

    以下是唐嵘揭露自己被绑架迫害的真相。

    2000年12月28日,我接到美术学院书记谭琳通知,让我去她办公室,我一进门就被重庆北碚公安一科科长邓仁俊指派的恶警闽军等人绑架,随后非法抄家。此后我被非法关押于北碚看守所38天。在此期间,我很多学生关心着我的安危,有的学生甚至跑到北碚公安一科要人。

    2001年2月5日,由谭琳亲自出马,将我转关至北碚所谓洗脑班强行“转化”。期间由时任北碚区团委书记的得力干将韩艳负责“转化”,对所有被关在洗脑班的大法学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学习各种谎言编造的攻击大法的文章和录像。韩还迫使我的家庭、亲友、单位多方对我施加压力,威胁必须“转化”,否则就开除公职、逮捕、判刑。最后因其阴谋未得逞,韩恼羞成怒之下,伙同北碚公检法邪恶之徒,策划对我进一步的迫害,并于2001年3月5日非法宣布将我逮捕,其间一个满脸横肉的恶警在戴手铐时恶狠狠地对我叫道:“你敢反对共产党!”据说整个非法逮捕过程还拍了录像,在当地电视台播放。

    此后,韩艳又串通检察院邪恶检察官熊明兰对我继续进行迫害,我在北碚看守所被继续关押数月后,由熊明兰起诉,以我制作、发放大法资料为由,由北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由美术学院书记谭琳派人来看守所宣读对我开除公职的书面通知。我在北碚看守所被关押一年零七个月,其间被强迫做奴工(折头痛粉包装袋),每天要干十几小时。在邪恶的迫害下,我体重下降了十几斤,骨瘦如柴。

    2002年7月,我被转至重庆永川监狱,在那里,我被强迫做挖地、挑煤、搬米袋、运垃圾等沉重苦工,并常被罚站、罚跑步,甚至被“包夹”殴打和不准睡觉。

    那期间我们也给狱警和犯人私下讲真相,有的犯人知道大法好,经常悄悄要了师父的经文去看,有的“包夹”还在我们需要切磋时悄悄给我们站岗放哨。

    2003年12月28日,三年非法关押期满,由西南师大保卫处派人将我带回学校,美术学院书记谭琳甜言蜜语要为我恢复公职,并亲自带领院长和工会主席将大袋的米和油送来我家,但当我向谭讲大法好时,她不耐烦地打断说:“你又要向我讲真相了吗!”学院并没有真安排我去上课,而是要我八小时坐班去守学院美术馆大门,我看穿这是想用这种工作长期把我控制起来,于是我告诉谭琳:“我是教师,我的工作是教书,不是美术馆工作人员,我没犯任何错误。你什么时候通知我上课,我什么时候到学院工作!”

    那段时间,常有不三不四的人在我家附近转来转去,我看出是那些见不得人的特务企图监视我。一天晚上约十一点多钟,我从家中送客人至学校大门,离家时就发觉家附近有两个好象是讲恋爱的男女悄悄跟上我了,我心里很明白,只当没看见,待与客人分手后,我突然转身向这对男女飞速冲过去,虽然当时双方相距三四十米远,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真的把他们吓坏了,那女的“呀!”的尖叫了一声,愣了一两秒钟,拉着男的转身就往回跑,没命的跑,跑到我家附近就不见了,想是躲藏在那个阴暗角落里不敢出来了。

    后来,我把这些见不得人的事在学校老师、干部中曝光,此后我家门口清净多了。那以后,学校没有给我任何任教通知,我也没再回校上课,就在外面自己找工作挣钱,做自己想做和该做的事,直到如今。

    相关恶人:

    谭琳,女,土家族,山东龙口人,1965年5月7日生,中共党员,副研究员。现任西南大学(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和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后改校名而成)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住宅电话023-68253071,办公室电话023-68252341。


    谭琳

    成文:2009年11月01日  发稿:2009年11月02日  更新:2010年01月01日 0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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