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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伦多学员中领馆前宣读公告 警告恶人(图)


    文/多伦多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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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5年11月4日】2005年11月2日中午,多伦多法轮大法学员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前,向领馆内的人员以及在场的中外人士,宣读了法轮大法学会发布的公告,并宣布公告发表后,已有两名中共高官因迫害法轮功在加拿大被起诉。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代表在中领馆前宣读法轮大法学会公告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代表张照進用中文和英文分别宣读了法轮大法学会10月9日发表的公告。

    公告说:“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起诉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张照進说:“黄华华(广东省省长)和林炎志(吉林省委副书记)是大法公告发表后,在加拿大境内被起诉的两名参加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级官员。其中林炎志是第一个没有公开行踪,在出国后被举报并被起诉的中共官员。这一事实给所有参加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一个强有力的警告,当他们一离开中国大陆,我们就会启动司法系统,把他们送上审判台绳之以法。”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代表杨凯文表示,为了保证法轮大法学会公告的实施,追查国际已于公告发布日起全面启动“全球监视追踪系统”, 对每日新发生的迫害案件進行重点追查,每周公布调查报告;将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以确保其一旦离开中国大陆,就将面临法律诉讼。

    公告同时指出,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11/6/66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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