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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创作研究(二) |
【明慧网2004年7月9日】(接上文) 四、近体诗 近体诗主要分为律诗和绝句;而律诗中有五言律诗、六言律诗、七言律诗。绝句也是一样有五言绝句、六言绝句、七言绝句。律诗和绝句都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的格律去写。 1、律诗中的对仗 律诗都是八句,古人为了论诗方便将律诗的第一、二句称为首联,第三、四句称为颔联,第五、六句称为颈联,第七、八句称为尾联。按律诗格律的要求,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请看下面例子: 【登金陵凤凰台】 唐•李白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首联---------- 【曲江二首(之二)】唐•杜甫 请大家再看看前面举例的诗(杜甫《绝句四首之三》、王之涣《登鹳雀楼》),可以看出对仗有下面几种特殊形式: ①、数目对 像“三山”对“二水”、“两个”对“一行、“千里”对“一层”等,前边的字都是数词,因此构成数目对。这不仅在律、绝句中极为常见,在词曲中也屡见不鲜。 ②、颜色对 像“青天”对“白鹭”、“白日”对“黄河”、“黄鹂”对“白鹭”等,前边的字都是颜色,因此构成颜色对。 ③、方位对 如杜甫的《登楼》中:“北极朝廷终不改,西山寇盗莫相侵”;杜甫《秋兴八首》中:“西望瑶池降王母,东来紫气满函关”。等这些诗句中的“北极”对“西山”、“西望”对“东来”,前边的字都是方位,因此构成方位对。 数目、颜色、方位这三类词在对仗中很少与别的词相对。此外在对仗中还要求名词对名词[如上面的例子“花草”对“衣冠”]、形容词对形容词[“幽(径)”对“古(丘)”]、动词对动词[“穿花”对“点水”]、重叠字对重叠字[“深深”对“款款”](特殊情况除外)等等。 ④、借对 上面举的例子杜甫《曲江二首》中的颔联以“寻常”对“七十”好象对不上,其实古人以八尺为一寻,两寻为常,所以“寻常”两字是数目字,与“七十”刚好相对;由于“寻常”两字在这首诗中实际上是“经常”的意思,所以这种对仗的技巧称作借对,与灯谜的“求凰格”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对仗的技巧中还经常见到一种谐音的借对。如杜甫的《野望》中:“西山白雪三城戍,南浦清江万里桥”;“清”的谐音是“青”,与“白”字构成了颜色对,也是借对。杜甫的《秦州杂诗之三》中:“马骄珠汗落,胡舞白蹄斜”;“珠”的谐音是“朱”,与“白”字构成了颜色对,同样是借对。刘长卿《重别薛六》中:“寄身且喜沧海近,顾影无如白发何”;这里的“沧”谐音“苍”,也与“白”字构成了颜色对。 对仗的技巧细讲起来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一些学者在研究近体诗时还把对仗的句子分为“工对”和“宽对”。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因为我认为不管是“工对”或“宽对”,在对仗中都是允许的,即使是杜甫写的律诗中的对仗句子也不完全都是“工对”的。所以写诗时能对得工整当然好,“宽对”也行。 2、七言律诗的格式 七律诗有以下四种常见的格式,大家如果要写七律可以按照下面的格律要求写,律诗的第一句用韵的要求不是很严,即使是格式中要求押韵的,也可以用邻韵,但偶数句子则必须严格照韵书押韵且不能用相邻的韵部。(平)、(仄)表示可用平声字也可用仄声字。 (1) 首句仄起仄收式: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韵)。 【咏怀古迹五首之五】唐•杜甫 诸葛大名垂宇宙,宗臣遗像肃清高。(韵) 注:“一”、“失”两字在《平水韵》中均属于入声的四质韵部。 (2) 首句仄起平收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韵),(平)平(仄)仄仄平平(韵)。 【咸阳城西楼晚眺】唐•许浑 一上高城万里愁(韵),蒹葭杨柳似汀洲(韵)。 注:“阁”字在《平水韵》中属于入声的十药韵部,“夕”字是属于入声的十一陌韵部;因此都是仄声。 (3) 首句平起仄收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韵)。 【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唐•刘禹锡 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韵)。 注:“十”字在《平水韵》中属于入声的十四质韵部,“笛” 字是属于入声的十二锡韵部。 (4) 首句平起平收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韵),(仄)仄平平仄仄平(韵)。 【过五原胡儿饮马泉】 唐•李益 绿杨着水草含烟(韵),旧是胡儿饮马泉(韵)。 注:第七句采用了一种特殊的平仄格式“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在近体诗中很常见。后面我会再做简要介绍。 3、六言律诗的格式 唐代诗人中写六言律诗的并不多,后来研究诗词格律的学者也很少有人介绍这种格式,主要原因是六律的格式很特殊,一些学者认为它违反了“粘”和“对”的原则。其实我认为元代以后一些学者总结出的律诗和绝句的“粘” “对”原则本身就是一种片面的理论,不能真正的说明近体诗的写作规则。有很多唐代的近体诗并不是按照所谓的“粘” “对”原则写的。失粘和失对现象不仅在律诗中常见,在绝句中更是常见,比如李白写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第一句的“月”字和第二句的“上”字失对;第三句的“头”字和第二句的“是”失粘。三、四两句的平仄又失对。白居易写的五律《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中的“不”字跟上下句相应的字失粘又失对。前面举的例子,李白写的《登金陵凤凰台》其中第二、三句的平仄完全失粘;第四、五句亦然。我上面提到的七律中的特殊平仄格式“仄仄平平仄平仄”,及后面将要提到的五律中的特殊平仄格式“平平仄平仄”,它们也都跟上下句失粘又失对了,但唐代的诗人却经常用到这种格式。 我们这里之所以不去讲所谓的“粘”和“对”的原则,就是因为律诗及绝句都有固定的格式,那么你按照格式写就行了,不用去考虑这个问题。 六律的格式我们这里只介绍两种: 首句仄起平收式(一) (平)平仄仄平平(韵),(仄)仄平平仄平(韵)。 说明:六律的每一句的第五个字一般情况不能单独更改平仄格式。如果要改则必须跟同一句的第三字互换平仄。 【破阵乐(二)】 唐太宗李世民 汉兵出顿金微,照日明光铁衣。 【破阵乐(三)】 注:例诗中的“出”、“匹”、“一”、“百”四个字在《平水韵》中都属入声。“骑”读“jì”,属去声的四寘韵部。 首句仄起平收式(二) (平)平仄仄平平(韵),(仄)仄平平仄平(韵)。 【谪仙怨】 唐•刘长卿 晴川落日初低,惆怅孤舟解携。 第二种格式只是将第一种格式的第五句改成了“(平)平仄仄平仄”,其余不变。“谪”字为入声的十一陌韵部。 4 五言律诗的格式 (1) 首句仄起仄收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韵)。 【送友人入蜀】 唐•李白 见说蚕丛路,崎岖不易行(韵)。 注:“说”字在《平水韵》中属于去声的八霁韵部;“傍”字读bàng,为去声的二十三漾。所以这两个字都读仄声。而“应”字读yīng,为下平十蒸韵部,所以算平声。 (2) 首句仄起平收式 (仄)仄仄平平(韵),平平仄仄平(韵)。 【月夜忆舍弟】 唐•杜甫 戍鼓断人行(韵),边秋一雁声(韵)。 (3) 首句平起仄收式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韵)。 【题李凝幽居】 唐•贾岛 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园(韵)。 注:第一句采用了“平平仄平仄”这样的特殊格式,这种格式在律诗及绝句中都很常见。后面我会做简要介绍。“石”字在现代的汉语中是发阳平声(shí),但在唐代《平水韵》中是属于入声的十一陌韵部,所以是仄声。 (4) 首句平起平收式 平平仄仄平(韵),(仄)仄仄平平(韵)。 【北青萝】 唐•李商隐 残阳西入崦,茅屋访孤僧。 注:“崦”字与“僧、层、藤、憎”不在同一个韵部。律诗的第一句押韵的要求不是很严,可以用邻韵或不押韵。第八句的“与”字发音为“yǔ”,在《平水韵》中属于上声的六语韵部。 5 孤平 所谓的孤平是指在七言的格式“仄仄平平仄仄平”和五言的格式“平平仄仄平”这两种句型中,除了韵脚的平声字以外,句子中必须保持有两个平声字,那么也就是说上述五言句的第一字、七言句的第三字都必须用平声字,而不能用仄声,否则就是犯了孤平。在唐代的律诗绝句中,几乎可以说没有孤平的例子。如果七言格式“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的第三字用了仄声字,那么第五个字(或第一个字)就一定要改成平声字,如上面举的例子“山雨欲来风满楼”。同样道理五言格式“平平仄仄平”中的第一字如果用了仄声字,那么第三字就一定要改成平声字,如王维的《归嵩山作》“暮禽相与还”。孤平被认为是写近体诗的大忌,在过去的科举考试中,试帖诗不管写得多好,如果犯了孤平就算不及格。 6 特殊句型格式 前面提到了七律中“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子在实际的写作中常被唐代的诗人改成“仄仄平平仄平仄”;如:高适《送李少府贬峡中王少府贬长沙》中:“巫峡啼猿数行泪”;杜甫《宿府》中:“已忍伶俜十年事”等。五律中“平平平仄仄” 这个句子在实际的写作中常被唐代的诗人改成“平平仄平仄”;如:李白《渡荆门送别》中:“仍怜故乡水”;杜甫《天末怀李白》中:“凉风起天末”;王维的《归嵩山作》:“清川带长薄”等等。 这两个句型格式被近代的一些学者称为“特殊的一种平仄格式”。从上面讲的孤平的规则及特殊句型格式,我们可以明白,所谓的“粘”和“对”的原则及“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规定,都不能正确描述近体诗的格律要求。 8 也谈“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所谓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意思是说在近体诗中每一句中的第一、第三、第五个字都是可平可仄的。但第二、第四、第六个字则一定要按照格式的要求;当然在五言绝句或五言律诗中这句话就变成了“一三不论、二四分明”了。其实所谓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能很客观的反映出近体诗的格律要求。 据我们考证,这句话最早出现在元代《切韵指南》这本书中,被当作是写近体诗的一个口诀。其实通过我们上面所说的孤平的规则及特殊句型格式可以看出,“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个口诀不仅不能很客观的说明近体诗的格律要求,而且很容易给初学者造成困扰。比如,在五言“平平仄仄平”的格式中,第一个字就不能用仄声字;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的格式中,第三个字也不能用仄声字,否则就犯了孤平。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五言的第四字是可以改动的,而七言的二、六两个字也不是绝对不能改动其平仄,比如我们上面提到的特殊平仄格式:“仄仄平平仄平仄”及 “平平仄平仄”;是已经改动了四、六两个字的平仄关系。 所以我认为初学写近体诗的人不要去记那些不正确的口诀,还是先按照规定的格式去写比较好,等熟练后再去了解其中的变化规则。 (待续) |
成文:2004年07月08日 发稿:2004年07月09日 更新:2004年07月09日 13:5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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